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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飼主責任,臺南市三月起擴大展開稽查

       為防範犬隻走失,遏止飼主惡意棄養犬隻,落實犬籍管理,臺南市自三月起展開稽查,稽查對象為攜帶犬隻之飼主,是否已辦理寵物登記、每年按時施打狂犬病疫苗,及未絕育寵物犬是否曾填寫申報書等等,請飼養寵物市民均應為飼養寵物完成法定手續,身體力行成為真正負責任飼主。

       完成寵物登記是落實飼主責任首要課題,也是狂犬病防疫最有效方式,絕育則是流浪動物源頭管理最佳手段,本市為鼓勵飼主為寵物辦理登記,除了自103年起全面調降寵物登記費(未絕育100元,已絕育免費),晶片植入手續費只收250元,更於104年起,各寵物登記站配發小口徑晶片,以減少植入時動物痛楚,增加飼主接受度;本次稽查工作亦即希望透過擴大執法,強化飼主寵物登記及動物保護相關法治認知,以落實「責任飼主、全面寵物登記」之目標。

       本年度寵物登記稽查作業,以市民經常遛狗之各公共區域為主,凡攜帶未依規定為家犬貓辦理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寵物登記者,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及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罰鍰,請飼主配合政策,切勿輕忽。

       臺南市動保處提醒市民,完成寵物登記之寵物若走失,可透過晶片掃描及資料庫檔案查詢,讓走失寵物重新回到原飼主家中,而為因應市面上若干品牌之寵物晶片,已陸續採購「全頻掃描器」,目前不論是10碼或15碼晶片,均可順利掃描辨識,當民眾拾獲犬貓時,均可至附近寵物登記站進行掃描,讓每一隻走失動物均能順利返家。動保處亦將持續辦理宣導及查核,對於違反規定的飼主將依法裁處,呼籲民眾勿抱僥倖心態,依法辦理寵物登記,成為守法盡責的好主人。

新聞聯絡人: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莊惟超 副處長

聯絡電話:(06)6323039分機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