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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5次會議 會議重點

轉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5次會議,會議重點報告如下:

一、自107年8月27日至111年12月止計肉品檢驗非洲豬瘟病毒核酸4924件,驗出428件陽性,其中中國大陸341件、越南75件、泰國12件。

二、自5月20日起「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公告實施以來,違規輸入豬肉產品案件累計324件。

三、農曆春節國人返台,預期旅客入境人數、貨運、快遞及國際郵包漸增,請相關機關共同強化邊境查驗與檢疫措施,滾動式調整宣導方法。

四、自110年10月1日起,禁止199頭以下養豬場使用廚餘餵飼豬隻,違者依飼料管理法第2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及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五、111年相較110年,郵包及空運快遞緝獲減少,惟邊境開放旅客緝獲增加,財政部關務署春節管制措施針對旅客、國際郵包及空運快遞做加強宣導及查緝。

六、內政部移民署針對新住民、移工宣傳,勿攜帶郵遞肉製品,並以多語圖卡文宣,透過多元管道,深入新住民族群,推播非洲豬瘟防疫措施。

七、民航局邊境管制措施為加強機場防疫宣導及航空公司於機上加強宣導及廚餘集中處理。

八、海巡署邊境管制執行針對港口進港船舶實施100%檢查,於海上可疑船舶執行登檢計1446艘次,發現船上有豬肉製品均全數銷毀;自107年12月至111年12月25日止,處理岸際漂流豬計135案,其中檢驗陽性計17案。

許召集人桂森:

一、針對旅客違規攜帶數增加及違規郵包數量仍維持高峰,應是最近邊境開放及同仁努力查察結果,感謝邊境同仁的努力及辛苦。

二、針對禁帶違規肉製品宣導的方式及內容,應針對地域性,更明確的標示哪些物品為違規肉製品,讓民眾更清楚何者不可攜帶入境。

主委裁示:

一、違規郵包目前已裁罰3案(7件) ,稍後將透過記者會加強宣導郵寄違規郵包將遭裁罰20萬。

二、針對29個高風險疫區國家,手提行李、托運行李及人員入境應100%執行檢驗。

三、疫區高風險國家郵包,須全部攔截並處分,亦請加強對外宣導不得攜帶肉製品。

四、請關務署、防檢局加強快遞郵包檢驗及宣導。

五、請民航局加強航空公司宣導不得攜帶違規豬肉製品,入境宣導須執行確實。

六、配合小三通開放,請防檢局及相關單位確實執行查緝檢驗。

七、請海巡署加強查緝走私違規相關肉類製品。

八、請環保署再次針對合格廚餘養豬場確認是否確實蒸煮,為降低非洲豬瘟透過廚餘傳播之風險,請農委會畜牧處及地方政府針對199頭以下2,026場養豬場禁止使用廚餘餵飼豬隻之措施,應持續進行查核取締,凡查獲不符規定者,均依飼料管理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