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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毛小孩早期絕育標準 動保處將審慎研議評估

臺南市最近發生幼齡流浪貓施行絕育,回置後疑似染病死亡事件,致使各界對流浪動物的絕育標準看法不一。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調查流浪貓死亡事件後,將邀集學者、獸醫師及動保團體等討論評估訂定標準。

臺南市是友善動物的城市,市府將毛小孩視為城市的一份子,在市府及許多民間動保團體齊心努力下,多年來推行流浪犬貓絕育暫置(TNVR)政策,針對流浪毛小孩進行結紮手術、注射狂犬病疫苗並剪耳尖標記後,再評估選擇個性溫馴者放置回原處,有效控制流浪動物族群數量。針對TNVR政策亦不斷滾動檢討施作方式及成效,力求動物生存權及福祉並存,並加強宣導執行TNVR應妥善評估動物健康狀態。

動保處表示,近年來,歐美國家普遍提倡實行早期絕育策略,相關報告指出犬貓於2至3個月齡絕育,極少數會出現不良副作用或造成健康不良影響,並且除了手術過程較為快速安全外,也避免繁殖季節交配及意外懷孕,國內實施早期絕育已漸趨廣泛。

動保處指出,流浪犬貓絕育管考制度已於獎勵補助公告內制定,違反者將立即停止該年度補助。對於流浪犬貓最佳絕育年齡,應依據不同生理狀態、犬貓體型及回置後生活環境等多面向進行判斷,該處將邀集專業人士及動保團體一同討論,評估統一規範流浪犬貓絕育年齡的可行性,期能創造兼顧動物福利及有效降低流浪犬貓繁衍的雙贏結果。

新聞連絡人: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莊惟超 副處長  0937-61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