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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業經修正發布(1091124修正發布)

主旨:「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業經本部以109年11月24日部退五字第1095301757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之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