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利各機關學校業務推動,業公告「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及相關解釋」,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8月24日總處給字第1090039876號書函辦理。二、旨揭檔案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待遇加給及業務Q&A專區下載,未來如有新增修正,人事行政總處將配合增修,不再另行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