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政府公告:「本市家禽屠宰場,自一百零六年二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時起至二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止,停止營業。但屠宰室內飼養之白肉雞,不在此限。」,並自中華民國一零六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臺南市政府公告:

主旨:「本市家禽屠宰場,自一百零六年二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時起至二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時止,停止營業。但屠宰室內飼養之白肉雞,不在此限。」,並自中華民國一零六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216日農防字第1061470887號函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9條規定辦理。

 

請點選以瀏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