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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收容組業務職掌

 

便民服務措施:

 

  1. 受理犬貓認領養作業
  2. 受理民眾捕捉本市遊蕩犬貓之收容安置
  3. 受理本市飼主不擬飼養犬貓之收容安置
  4. 受理機關團體參訪動物收容工作站之教育宣導工作
  5. 受理犬貓屍體處理工作(委外集體火化)

 

 
承辦業務:
 
  1. 設置動物收容處所事項
  2. 動物收容工作站之動物收容管理事項
  3. 動物收容工作站之動物處置事項
  4. 動物收容工作站之動物認領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