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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業經總統於民國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

主旨: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業經總統於民國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檢送公布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5月22日部退三字第1064225274號函辦理。
二、旨揭處理條例業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304期(參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或本府人事處網站。至所涉實務上應執行事項,刻由銓敘部規劃中,屆時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