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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12點、第15點、第24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111年11月9日修正)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十二點、第十五點、第二十四點修正總說明
查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前經銓敘部於一百十年十二月九日以部銓三字第一一○五四○六五一三一號令修正發布。茲配合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部銓一字第一一一五四八四一七九號、總處資字第一一一○○○二二六六二號函,為推動人事(含銓敘)業務數位轉型,自一百十一年九月一日起,各機關人事人員於辦理須報送銓敘部之各項人事及銓敘案件,統一路徑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入口辦理後傳輸至銓敘部完成報送等作業程序之調整,修正本要點第十二點、第十五點規定,並刪除第二十四點規定,以符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