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現有技工缺額1名,臺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若有意願移撥者,請依以下說明及甄選簡章事項辦理:
一、本處現有技工職缺一名。
二、旨揭技工須為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技工(含工友、駕駛),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三、有意願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備妥下列文件由現職服務機關(學校)函送或自行以掛號方式郵寄,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收 (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郵戳為憑) ;另親送者應於上述期限截止前,親自送達本處簽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試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現職機關移撥同意書一式兩份。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文件影本各1份。
5、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四、有意願者請逕行下載簡章、報名表。若有其他疑問請洽本處。
聯絡電話:(06)6323039 分機 1521;聯絡人:王啓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