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動保處召開動物用藥宣導會,確保畜牧場正確安全用藥,以維護國產豬肉競爭優勢

面對明年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豬隻壓力,市長黃偉哲非常重視畜牧場動物用藥品源頭管理,為了讓養豬業者了解動物用藥品殘留原因並遵守動物用藥品法規規定,保持國產豬隻無乙型受體素且藥檢合格之優勢,能與進口豬肉做出市場區隔,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今(6)日召集本市養豬業者、飼料業者及獸醫師等動物用藥使用業者共計90人,針對「防範畜禽產品藥物殘留暨動物用藥品法規簡介」議題進行3小時之安全用藥宣導,於會中解說動物用藥使用時的注意事項、如何辨識認證合格的動物用藥及動物用偽禁藥等規定,使本市養豬業者、飼料業者及獸醫師能正確安全使用動物用藥。

動保處表示,動保處及中央畜產會每年均派員至本市畜牧場進行用藥稽查及採樣監測,109年度本市養豬場預計抽驗513場次,至11月3日止已採檢380場次,另本市兩肉品市場已採檢134場次(善化48件,安南86件),101至109年截至目前為止本市均未再檢出受體素。

動保處提醒,畜禽水產養殖業者應依規定使用動物用藥品,切勿使用來路不明藥物或動物用偽禁藥,禁止使用氯黴素、受體素、硝基呋喃類、歐來金得、洛克沙生、待美嘧唑及羅力嘧唑等藥物,違反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犯者將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發現有違法販售或使用動物用禁藥行為,可向動保處通報,共同查緝不法行為,動保處動物用藥品案件通報電話:06-6323039分機25動物公共衛生組。

新聞連絡人: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莊惟超副處長  0937-61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