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近期接獲多起民眾通報,有飼主未將愛犬絕育而繁衍幼犬,經查證屬實,飼主將被裁罰。市長黃偉哲表示,為降低寵物棄養率及流浪動物減量控制,飼主應配合政府政策將飼養的犬貓絕育,以免觸法遭受處罰。
農業局長謝耀清指出,《動物保護法》規定,犬貓飼主應向動保處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才可以免絕育,如果有繁殖需求也應申報,違反規定的飼主一旦被查獲,將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以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外,如果飼養的犬貓因為健康因素或年齡不適合絕育,也必須依規定申報免絕育,如果犬貓已經轉送給他人飼養、遺失或死亡,應辦理寵物資料異動與申報。
動保處呼籲犬貓飼主落實飼養責任,除了愛牠、不棄養牠,將牠視為家中的一分子,也要為犬貓絕育、辦理寵物登記,並且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如有絕育等相關問題,可撥打電話06-2130958洽詢。
新聞連絡人: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莊惟超副處長 0937-61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