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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棄置死禽 市府高規格處置並將追查重罰

近日臺南市陸續於產業道路、排水溝及野外空地等區發現有不肖業者傾倒或掩埋斃死畜禽,恐造成本市禽流感防疫漏洞,汙染四周環境使疫情擴散。為防止禽流感再度爆發,本市提升防疫量能防患未然,於接獲通報後立刻聯合本市動保處、環保局、水利局及警察局,穿著完整防護裝備進行清運焚化及調查,並就發現地點及周遭公共區域進行噴藥消毒作業。若斃死畜禽完整可供檢驗,將由動保處進行採樣送驗,並追查四周養畜禽場在養狀況。同時提供資料由本市警察局進行偵辦,調閱路口監視器追查違法業者加以重罰,絕無寬待。

依「畜牧法」養畜禽業者達一定規模以上者需辦理畜牧場登記,且應設置畜禽廢污處理設備或委由代處理業者進行清運,未設置或未委由業者進行清運者,將裁罰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同時本市環保局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新臺幣12006000元。本市將對違法棄置廢死畜禽之業者祭出重罰,提醒相關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動保處呼籲養禽場如有發現禽隻異常死亡必須依法通報防疫機關,並由委由化製業者進行清運。隱匿病情或任意棄置動物屍體,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規定,處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倘行為嚴重導致疫情蔓延或散播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違法棄置之行為,易造成疾病散播將致使整體產業蒙受更大損失,勿心存僥倖。

 

     聯絡人: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蘇園 秘書

       話:06-6323039分機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