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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年4月9日起,申請人得自行運用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註記不核發交易」之功能,刪減不符合規定(如該單筆消費已申請差旅費)或不申請補助之刷卡消費項目後,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

主旨: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相關功能,並於109年4月9日(星期四)正式上線,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31日總處培字第1090029737號書函辦理。
二、因應國民旅遊卡新制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放寬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為符使用者需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委託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以下簡稱聯卡中心)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之功能,並檢附操作說明及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09年3月修訂版)Q.04.21各1份。
三、自109年4月9日起,申請人得自行運用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註記不核發交易」之功能,刪減不符合規定(如該單筆消費已申請差旅費)或不申請補助之刷卡消費項目後,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
四、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上如有疑問,請逕洽詢聯卡中心(電話:02-2715-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