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參加本基金機關學校。說明:一、本會持續與上開2家銀行合作辦理本項貸款,並將申辦截止日期延長2年,至113年12月31日止,以繼續照顧參加本基金人員。二、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