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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月18日生效

主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7年1月18日公評字第107226002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7年1月18日公評字第10722600221號函辦理。
二、為應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以下簡稱請證)作業自106年7月1日起授權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同時配合請證作業程序調整點次並修正相關規定,爰修正旨揭要點。
三、檢附保訓會原函影本、修正作業要點、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另相關資料亦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csptc.go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及本處I-share公布欄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