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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聘僱人員溢扣繳自提儲金及溢提撥公提儲金,以及離職聘僱人員或在職死亡聘僱人員之遺族溢發給公、自提儲金本息之發還、提回或追繳之範圍及方式等相關疑義

主旨:現職聘僱人員溢扣繳自提儲金及溢提撥公提儲金,以及離職聘僱人員或在職死亡聘僱人員之遺族溢發給公、自提儲金本息之發還、提回或追繳之範圍及方式等相關疑義,請依銓敘部函釋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11月29日部退四字第1064286612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