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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12條、第2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及第4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

主旨:考試院民國108年7月15日考臺組壹一字第10800038401號令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12條、第2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及第4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108年7月17日選規一字第1080003247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規則修正條文及附表業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公務人員考試法規」項下,請各機關自行下載參閱。